关于2019年“清明节”放假及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9-04-02    点击数:
         
    
	学生〔2019〕8号  
	关于2019年“清明节”放假及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关于2019年清明节、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的通知》(党办〔2019〕10号)规定,今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与周末连休。  
	为使同学们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文明的假期,特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讲究社会公德,做文明大学生。  
	2、服从学校教学安排,不提前离校,不逾期返校。  
	3、自觉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切实注意人身、财物及交通安全: 
	(1)放假期间回家或外出活动的同学应到所在学院办理登记手续,同时将自己的活动安排告知家人,以免家人担心; 
	(2)组织外出活动的同学要按规定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3)外出的同学尽量结伴而行,特别要注意交通安全,要乘坐经交通运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具有相应营运资质企业的交通工具,严禁学生自行联系社会上不具备营运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开展非法包车活动,同时注意人身安全,提防诈骗、自然灾害、食物中毒、火灾等安全事项; 
	(4)要注意防火、防盗、防媒气中毒,注意用电安全,不要使用大功率电器,外出时要关好窗、锁紧门,关闭所有水电等; 
	(5)留校的同学要注意宿舍安全,不留宿他人,不留异性; 
	(6)要注意保管好现金和贵重物品,手机、手提电脑、数码相机等应随身携带;  
	(7)要增强防范网络、电信诈骗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远离校园不良网贷风险; 
	(8)春季是流行传染病的高发季节,要讲究个人卫生,注意饮食,不随意采摘野菜、野果食用,以防中毒; 
	(9)要珍惜和爱护自己的生命,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尽量不到人员拥挤、混杂的地方,不要到危及自己生命安全的地方游玩,不要到有危险性的水域(如龙海天、湖光岩等)去游泳; 
	(10)参加祭扫活动时要遵守当地相关规定,不要把火种带入林区,不要随意吸烟和乱扔烟头,注意用火安全,祭祖扫墓活动要移风易俗,文明祭扫,不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各学院要组织不同层级(学院、年级、班级)的会议,将本注意事项传达到每一位同学,并且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信息沟通。 
	   
	         学 生 处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