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2025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校学生〔2026〕4号)及2025年学生工作考核结果,经学院推荐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评审,拟推荐表彰5个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36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现进行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反映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要求署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并要有具体事实,否则不予受理。公示期内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后符合要求的先进单位及个人,经核准后予以发文表彰。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0日-4月24日;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9566282304
联系邮箱:xlzxzx2383569@gdou.edu.cn
学生工作部
2026年4月20日